平潭近10个项目被列为省重点投资,这些项目会重点崛起
| 招商动态 |2016-05-14
日前,福建省政府发布了《关于2016年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平潭金井作业区3号泊位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、平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(发电)厂等多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位列其中。
据了解,《意见》旨在为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,加快实施惠民生、补短板、调结构的项目,在投资结构优化中实现总量扩张,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%目标顺利实现和“十三五”良好开局。
《意见》明确,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,全年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300亿元,其中,交通、能源、市政、水利、美丽乡村、信息、环保七个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力争完成投资4550亿元。
《意见》要求,交通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1160亿元。其中,铁路投资260亿元,公路投资700亿元(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90亿元),港航(含内河)投资100亿元,机场投资50亿元,综合枢纽及其他投资50亿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福平铁路、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、平潭金井作业区3号泊位、平潭通勤机场项目均为其中的投资重点项目。
在市政基础设施中,我省将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整治,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和城乡景观改造提升。平潭作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,同时将至少实施1个综合管廊建设项目,并推进2个以上城市主要节点和街区立面景观改造。
。《意见》还要求,今年建成平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(发电)厂。此外,平潭长江澳风电项目、平潭LNG也被列为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重点。
区直相关部门人士指出,“十三五”时期是平潭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关键期,也是加快建设自贸区和国际旅游岛的攻坚期,平潭需强化项目带动。
既要做好招商引资,也要服务好已落地项目,敢于先行先试,在体制机制、人才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,真正发挥效益,推动实验区和自贸区的“双核驱动”。